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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中国雕塑界围绕着雕塑领域,出现了一些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问题。我之所以会做上面这个奇怪而又荒诞的梦,不能说与现实毫无关系。 中国曾创造出了如兵马俑、汉代雕刻,龙门、敦煌等许多雕塑艺术杰作。可是,到清末以后,中国雕塑艺术却衰落了。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当要为蔡锷、黄兴和孙中山等革命先贤塑像的时候,竟然要耗资去请意大利、法国或日本雕塑家来做像。在这种背景下,李金发、王子云、刘开渠、滑田友、王临乙和曾竹昭等一批艺术青年,远赴欧洲留学研究西方雕塑艺术。在他们学成回国后,一方面为国家培养雕塑人才;另一方面克服种种困难进行雕塑艺术创作。而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开始筹划以北京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创作为中心,在全国一些主要省市开展大型城雕创作。改革开放以来,雕塑家们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受到社会和人民的尊重。自新中国成立后就位居中国雕塑界最高领导的刘开渠先生,受命主持一系列重大雕塑项目,刘老都是发动和组织全国雕塑家,一起参与创作,而不是由刘先生一个人包揽全部雕塑工程,让参与创作的雕塑家们去充当他手下的“高级打工仔”。 上述背景材料,也许对人们分析和认识当前中国雕塑领域所存在的问题会有益。因为当代雕塑的悲哀是:城市雕塑成为人人都想争抢的一块“唐僧肉”。在中国古代,雕塑家是没有社会地位、处于社会底层而被人称为“泥水匠”和“石匠”。刘开渠先生上世纪40年代在成都开展雕塑创作,就有人嘲笑他是个“做泥菩萨的泥水匠”。近些年来,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雕塑家们不但在社会上受到尊重,而且他们的作品,既能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喜爱,又能相应得到艺术稿酬。于是,一些根本未经严格的雕塑基础技法学习和训练,根本不具备作户外大型城雕专业技术的人,都纷纷“转向”搞城雕的奇特现象。从事城雕创作再也不是只有雕塑家才愿意干的活了,而成为各行各业都想来争夺的一块“唐僧肉”。搞建筑的包工头,分管城建的官员,装修工都来抢夺雕塑业务。一时间里,承包城雕业务的“雕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大江南北冒了出来。于是,在中国出现了各行各业为争夺城雕业务,“人人都争当成为雕塑家”的咄咄怪事。一些以赢利为目的的“雕塑公司”,为了搞到大型城雕工程,不择手段。 由于社会上各行各业都在争抢“城雕”这块“唐僧肉”,因此,这些年来,违背城雕创作艺术规律,“大干快上”建城雕,人们痛心地看到许多粗制滥造的“城雕豆腐渣工程”,在全国一些大中小城市,甚至一些乡村都随处可见。诸如公式化、概念化的“一根飘带,加上一个圆球”的所谓“抽象雕塑”;诸如简单化、模式化的一匹后脚立地,前腿高扬的据说是象征“腾飞”和“开放”、艺术质量低劣的马的所谓“城雕”随处可见。在一些大城市,竟然出现了专门配套生产和销售大小不同的圆球与飘带,可以临时组装的所谓“抽象雕塑”的工厂和商店。这些年来,全国遍地开花的城雕建设,耗费的资金恐怕是过几亿,但在建成的城雕作品中,却是好的少,劣质的大量存在。因此,在城雕建设中所出现的混乱和无序状况,令一切关心中国城雕发展命运的业内外人士忧心。 二、对雕塑家的管理要更科学 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落后的中国现代雕塑,突出地表现在雕塑人才少、松散,各自为政。新中国成立以后,雕塑主要集中在美术院校雕塑系,以及像上世纪50年代成立的上海雕塑工厂(后并为上海油雕院)和广州雕塑创作室(现名广州雕塑院)。刘开渠担任中国美协副主席,许多雕塑家虽然也都是美协会员,但美协中并没有单独成立雕塑艺术的专业组织。自20世纪80年代前期成立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特别是自1987 年4月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颁发由建设部、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家协会三家认可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以后,实际上就将全国雕塑家们组织和团结了起来。 可是,近几年来的中国雕塑界,在“多元化”旗帜下,组织松散。以北京为例,雕塑界分为中国美协雕塑艺委会、中国雕塑学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中国艺术研究院下属中国雕塑院、中国雕塑艺术研究所等多个摊子。 去年初,全国城雕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部门,下发了《关于更换〈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通知》。《通知》宣称,“随着我国城市雕塑事业的发展,以及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隶属关系的变更,(即原由建设部、文化部和中国美协三家主管变更为建设部主管),原发《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内容,形式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管理,全国城雕委决定启用新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通知》说:“本次换证将与年检工作相结合,经年检和综合评定合格后换发新证书。”《通知》规定“全国城雕委1987年4月至2005年12月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均需要更换新的证书。”“本次换证工作自2007年3月1日开始,至2007年6月30日结束。过期原则不再办理。”“本次换证工作结束二个月后,旧证书作废。”“换证人员需交证书工本制作费200元,证书年检费 200元,共计400元。”按《通知》要求,钱款“寄至全国城雕委办公室”,但“开户名称”却是“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据我所知,城雕委关于“换证”和“年检”的《通知》,自2007年春签发至今9个月来,在全国雕塑界引起的“强烈反响”非同一般,问题种种层出不穷。因城雕委隶属关系变了,雕塑家所持的资格证书,就必须交纳200元换证吗?另外,所谓“资格证书”的 “年检”又是为了什么呢?城雕委下令要对雕塑家搞所谓的“年检”,是根据什么准则来搞“年检”呢?是否认为雕塑家应像汽车司机一样,超过了规定的年龄和身体弱了,就要吊销他们的城雕资格证书呢?是要“年检”雕塑家在过去的一年中,做了多少件劣质雕塑,因此就要通过“年检”,来吊销他们的“资格证书”呢?另外,如果按《通知》规定,自1987年4月起就持有资格证书的雕塑家,都必须“年检”的话,那么,对于年过古稀、身体很好、一直在做雕塑的原全国城雕委的领导如曾竹韶、潘鹤、钱绍武、张得蒂、盛扬、田金铎、叶毓山等等老一辈雕塑家,也是否需经“年检”呢?又有谁有资格对他们搞“年检”呢?另外,如果他们不参加“年检”,就要吊销他们的城雕资格证书,就要剥夺他们继续做城雕的权利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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