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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德里安 荷兰 1872-1944 新造型主义 皮特·蒙德里安出身在荷兰的阿麦斯福特一个教会学校校长家庭,14岁开始学画,20岁成为当地的一位中学美术教师
,开始从事学院派和写实主义创作,后又从印象派、象征派和后印象派中吸取养料。直到1911年,他在荷兰看到毕加索和布
拉克的早期立体主义作品后,次年就赶赴巴黎,开始按立体主义方法作画。最初试用最单纯的红、黄、蓝和绿等原色来描绘
风景。在以后的年代里,他以抽象的平面,用正面化的手法来表现风景,1914年回到荷兰创立风格派,提倡新造型主义。蒙
德里安把新造型主义视为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抽象符号把丰富多采的大自然简化成有一定关系的表现对象。他认为:“唯有
纯造型才能完成最后的抽象。在造型艺术中,真实性只能通过形式和色彩,有动势的运动的均势才能表现出来,纯手段才是
提供达到这一点的最有效的方法。”这一思想使他通过直角,通过把色彩简化为原色,并加上黑和白,成为一种非全等的、
对立的均衡。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一步步地排除着曲线,直到我的作品最后是由直线和横线完成,形成诸如十字形,各个
相互分离和隔开,直线和横线是两相对立力量的表现,这类对立物的平衡到处存在着,控制着一切。”
蒙德里安在1914年的画中,曲线已经消失,垂直与水平结构居主导地位;1919年以后通过垂直与水平线结构的动势平
衡,以及使用原色,完成了他表现宇宙的理想,达到一种人与自然统一的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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