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营销策划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最近,两则关于上访的新闻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一则是山东高青县唐坊镇62岁“闹访者”王立军用刀捅伤管区书记,后者身中9刀,生命垂危。另一则是陕西子长县冯家庄村民魏改琴被警方带走,理由是魏改琴“以上访谋生”,先后三次向接访干部索要5500元,涉嫌敲诈勒索罪。

两位访民都与“好处费”有关,前者经常“要挟式”上访,因胃口越来越大,没被满足“借贷100万”要求怒而行凶;后者则疑因主动索取财物即将被起诉。

北京时间(微信ID:Btimedc)梳理近年多起上访事件,发现给访民“好处费”已成为某些地方维稳和控制上访的惯常手段。其中有的是访民“索要”,有的是官员“主动给的”,由此也间接培养出一批“以上访谋生”的人。

那么,这些访民都是以什么方式来索“好处费”?基层维稳官员又主动送过哪些“福利”?以公款来补贴访民,合乎规范吗?本文一探究竟。

1、上访者如何获取“好处费”

事实上,为了确保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的安全、稳定,不少地方政府维稳压力巨大;有的地方对上访者进行24小时“监控”。而不少访民也深知基层政府的软肋,于是乎,重要会议期成为上访者的“创收季”。

唐坊镇政府大院发生血案,29岁的镇干部李坤身中9刀。

据媒体报道,用刀捅伤镇干部的山东访民王立军深知信访机制的软肋。2012年王立军赴京上访被接回后,得到了镇政府给的几百元钱。此后,每当重要会议召开时,他会通知镇里,准备去北京上访了。

按镇干部的说法,王立军需要的也不是大钱,两三百元就能满足。于是,在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镇里给他安排打扫卫生,每天50元工资,也算是变相给予补助。镇里也会派人帮他接送女儿小雨上下学,目的也是通过小雨“留住”王立军。

陕西子长县访民魏改琴被拘事件尚存争议。不过按照子长县官方提供的《情况说明》,魏改琴也存在“索要钱财”的问题:其先后三次向接访干部索要金钱,第一次发生在2015年10月20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夕)和2015年12月5日,当时魏改琴在北京上访,接访人员迫于维稳压力,街道办干部分两次共给魏改琴 3000元。同样的情况随后再次发生,2015年12月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魏改琴再次到北京上访,向接访人员索要500元。

2016年2月27日(两会前夕),魏改琴以进京上访为由,向子长县瓦窑堡街道办接访干部索要2000元,瓦窑堡街道办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过,魏改琴家属表示,“好处费”都是政府官员主动给的。

安徽六安一市民因20次借“上访”索要钱财被判刑。据安徽法制报报道,在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间,吴某某以不给钱便去上访、不给钱就不从信访地返回为条件,先后20次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索要钱财计13万余元,并实际获得钱财5万余元。比如:2014年6月,吴某某向信访人员索要钱款6000 元,不给钱就继续到北京敏感地区非访;2014年12月1日,吴某某来到裕安区委政法委,以其没有在“APEC”期间上访为由索要钱财。

《半月谈》曾披露,豫北一名干部告诉记者,有一次,几个上访户在一块吃饭交流上访经验,吃完饭不想埋单,就打电话给当地政府的一名领导,让他来结账。他们威胁说,如果不结,马上就去北京上访,到时候让你们去北京接访,挨上级批评不说,花的钱比吃几顿饭都多。这名领导无可奈何,只好结账了事。

2、基层官员主动送出哪些“好处”

北京时间(微信ID:Btimedc)发现,为了“息访”,“花钱买稳定”成了基层干部较为普遍的选择,除了被一些访民索要“好处”,基层官员还主动送出不少福利,比如陪吃喝、塞“红包”、免费旅游,还有的送上“官帽”……

据新安晚报报道,为了防止“上访户”裴莉去北京“告御状”,安徽合肥包河区政府工作人员曾经“带着”她去云南 “旅游”,直到重要会议结束才放她回家。

据《半月谈》报道,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一些人员上访要求医治职业病、提高待遇。因缺乏政策依据,当地政府无能为力。不少村干部无奈之下,只好顿顿请那些要到北京或郑州上访的人喝酒,直到喝醉为止。

邹天成(化名)是中部地区某县一名“挂了号”的老上访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名县委副书记包案处理,还专门请他吃饭。邹天成和老婆去北京,提出旅游费4000元由政府出,还想坐飞机。基层干部答应给700元,同意坐飞机,这样他才回来。

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还给访民官职,想出了让访民当“信访办主任”的路子。据南方周末2014年报道,成都失地农民李华成(见上图)持续上访近5年,一直是当地政府最头疼的访民。成都青羊区信访局局长想了个法子:干脆把他变成信访干部。不过,4个月后,因自己的诉求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信访办“李主任”又被打回原形。这个“一石多鸟”的计策宣告失败。李华成在一些访民眼中,也成了被“招安”的“叛徒”。

3、“好处费”衍生出的社会问题

媒体评论人乔志峰指出,无论是访民“索要”财物,还是干部们“主动给的”,都极不正常。这笔钱,肯定不是干部自掏腰包,而是从公款(很可能是“维稳经费”) 中出。不知经过了正常的手续吗,以什么名目入的账,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访民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带走,那些或主动或被迫给钱的干部,是不是也要进行责任追究?法治社会里,依法办事、走法律途径无疑是最值得期待和赞赏的。但依法办事不能是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相关部门对工作中存在的不妥之处甚至违规违纪的行为,也要有反省、有责任追究。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王常清对北京时间(微信ID:Btimedc)表示,基层干部给访民财物的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有些访民确实生活困难,政府官员从社会救助的角度给一部分财物确保他们生活,确实可行。但为了维稳,没有原则和立场地给予财物的做法是错误的。如果没有经过组织程序,基层干部私下为维稳而给予“好处”,这种做法是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

王常清指出,从维稳角度,无底线地给访民财物的办法属于饮鸩止渴,可能导致其他人效仿,还可能激化社会矛盾、造成事态加剧。确保社保稳定,最根本的还是要确保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认真对待每一位公民的合理诉求,解决问题,合理疏导矛盾。

北京时间调查频道综合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网、新京报、中国日报网、半月谈、南方周末、四川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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