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2月17日电 台湾一名男子租屋给女房客,他假借换灯泡的名义,进入女房客的房内企图性侵对方,女子吓得嚎啕大哭,男子担心被人发现作罢。女子事后报案提告,男子竟辩称说是想“吃豆腐”,并无性侵的意图,还推说对方“腿太粗”而“没吃到”。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中市一名沈姓男子,去年6月因一名女房客反映浴室灯泡不亮,他当晚6时就前往更换。到了隔日凌晨12时左右,沈男打给女房客询问灯泡是否正常,并前往该住处查看。 沈男进入女房客房间后,并不是去检查灯泡,而是坐在女房客床上,并询问是否可与他交往。女房客推说自己腰伤未愈、目前不想交男友等理由拒绝,沈男疑似恼羞成怒,将房门锁上并关灯企图性侵。女房客苦苦哀求,期间2人拉扯不断,沈男猥亵女子。 女房客不断反抗猛踢,因为声响过大,沈男担心事迹败露才停止动作,离去前还恐吓对方“别乱说话,不然给你好看。”女房客事后报警,沈男落网后辩称是女子栽赃,还羞辱对方腿太粗,不一定摸得到。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沈男犯后态度恶劣,还虚构是对方勾引他,依强制性交未遂判处他2年6月徒刑、恐吓部分拘役55天。 (原标题:台湾房东欲侵犯女房客未果 反讽对方腿太粗) |
·上一篇文章:女子租男友回家过年为两千元见面礼报警 |
·下一篇文章:沈阳日报:春晚论剑,卫视为何赢了? |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
,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
相关内容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孙玉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