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美国追索回国的被盗的唐贞顺皇后(敬陵)武惠妃石椁 资料图片 今年年初,南京市高淳县固城遗址范围内的10余座汉代古墓被人为毁坏,其中5座墓穴被盗空。这是盗毁现场拾到的残留陶片。 孙参/摄 不久前,位于秦始皇陵西侧的秦东陵今年10月初被盗掘,深达30多米的盗洞直接通到陵园主墓室,破坏严重。与此同时,名为“众志成城 雷霆出击”的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展,刚刚结束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的展出。一面是专项打击行动取得丰硕成果,一面是犯罪分子顶风作案,文物安全工作形势之严峻可见一斑。 1、大案频发 形势严峻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近年来,受高额暴利驱动,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等这些在新中国成立后一度绝迹的丑恶现象又沉渣泛起,而且来势迅猛。大批文物遭到破坏,国宝尊严惨遭践踏。 2008年和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文物案件1989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898起,盗掘古墓葬文物案件937起,倒卖文物案件113起,抢劫文物案件36起。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文物犯罪处于新一轮高发期。 据介绍,从近年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文物案件看,文物犯罪呈现新特点: ——犯罪组织职业化。流窜作案、团伙作案频发,组织严密,分工细化,形成了盗窃、销赃、走私“一条龙”的地下文物犯罪网络,职业化特征日益明显。 ——犯罪行为暴力化。犯罪分子由暗偷变为明抢,恐吓、威胁人民群众,暴力伤害文物保护管理人员,甚至持枪、持械武力对抗公安民警,犯罪行为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犯罪手段智能化。红外夜视仪、金属探测器、高压电机、防毒面具、高倍军用望远镜、GPS、电子地图等先进设备被犯罪分子广泛利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难度日益加大。 文物犯罪行为,损害了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危害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安全和长远利益,甚至影响到我国国际形象。斩断伸向文物的黑手,已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紧迫任务。 这是一件从蒙古女贵族墓出土的金杯,内蒙古公安人员从盗墓贼手中将其追回。 资料图片 2、雷霆出击 斩断黑手 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等9个省、自治区部署开展了“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在历时7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国宝卫士雷霆出击、攻艰克难,战绩辉煌,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我国政府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与意志。 根据公安部、国家文物局部署,列入重点地区的9省、自治区高度重视,认真安排,专项行动迅速展开。同时,河北等未列入重点地区的省份,也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安徽省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案件侦破情况,湖北、河北两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会议,由分管省领导就专项行动做出部署。陕西、湖北、河南、河北、山西等省份建立或完善文物公安打击文物犯罪联合长效机制。陕西、青海、山东、河北等省份明确了本省、自治区打击重点地区。恢恢法网,迅速铺开。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协同作战,联手出击,侦破一系列大案要案,缴获一大批珍贵文物,有力遏制了文物犯罪高发势头,取得辉煌战果。 利剑出鞘,荡涤尘污。在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以摧枯拉朽之势,打现行、挖团伙、追逃犯、缴文物,一大批大案、要案、积案得以迅速侦破。9个重点省份共侦破文物案件541起,其中公安部部督案件15起;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文物2366件(套),其中已鉴定的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156件,三级文物376件。 3、枕戈待旦 共筑长城 打击文物犯罪未有穷期。国家高度重视文物安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文物安全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科技防范水平,增强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法制建设,奠基之业。200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国家先后出台文物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40余项,各地先后颁行80余部文物保护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我国广泛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国际合作,陆续加入《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国际公约,并先后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希腊、智利、塞浦路斯、委内瑞拉、美国、土耳其、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埃及等13国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挖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 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文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等10个部门组成。这一制度的建立为文物安全提供了机制和组织保障。 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枕戈待旦,不容一刻放松。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继续保持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努力构建以各级政府为主导、文物与公安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构筑捍卫祖国文化遗产安全的钢铁长城。(文/李韵) 链接: 湖南长沙“12·29”系列盗掘古墓案 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县、长沙县、浏阳市等地连续发生11起盗掘古墓葬恶性案件,包括西汉长沙王陵及贵族墓在内的20余座古墓葬被破坏,损失巨大,影响恶劣,震惊全国。经公安、文物部门近7个月奋战,该案成功告破,捕获犯罪分子53人,彻底摧毁一个横跨8省20余市县的特大犯罪团伙,追缴被盗文物304件,其中一级文物12件,二级文物48件,三级文物89件。案件主犯一审已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 唐贞顺皇后敬陵被盗案 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以杨彬为首的20余人犯罪团伙,对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庞留村附近的唐代贞顺皇后敬陵实施疯狂盗掘。其中,墓内重达27吨,长4米、宽2.6米、高2.3米的彩绘石椁被分解打包,走私出境,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海外。该案已成功告破,抓获杨彬等犯罪分子13名,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在本次专项行动中,专案组成功自美国将被盗石椁追索回国。 |
·上一篇文章:天价“歪鸟”嘲笑众人鉴赏力? |
·下一篇文章:面向2020:中国文化产业开启新十年 |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
,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
相关内容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冯志军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