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青       来源于: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网

学校只能被动挨打,积极赔钱?

学生在校,校长担心不已。学生离校,校长依然胆战心惊。

一位校长告诉记者:有的学生在放假后游泳被感染了血吸虫,家长找到学校来,说:“你们咋就没有把学生教育好呢?”

部分代表和委员们谈及这种现象,认为教育在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处理上,陷入了“哪个闹得凶就赔得多”的恶性循环。

以前只听说医院有“医闹”,现在有的地方出现了“学闹”、“校闹”,一旦哪所学校出事,这些人马上闻风而至,鼓动家长“闹”,甚至帮家长“闹”,学校往往只能花钱买平安。不少校长和教师告诉记者:学校现在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一旦出事,校长、教师只能“被动挨打”,只能积极赔钱。

三、法制不健全

《学校法》的制定刻不容缓

针对学闹、校闹问题,部分代表和委员表示,《学校法》的制定刻不容缓。

其实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已出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学校处理校园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现实是,该办法没有明晰界定学校、家长的权利和责任。一旦出事了,许多学校感到苦恼:学校出了事,就找我们,但我们到底该负什么责任呢?学生十分紧张:学校说没有责任,那我们出了事,到底应该找谁呢?

庞丽娟代表认为,学校和学生之间、学校和教师之间、学校和社区之间、学校和政府部门间的关系如何明确,都要在《学校法》中有所体现。学校不应该承担无限的责任,到底哪些是学校的责任?需要尽快完善法律来填补空白。

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呼吁加紧制定《学校法》,切实推进依法治教。他说:“我国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200多万所,但至今没有制定《学校法》。由于《学校法》缺位,各级各类学校独立法人地位一直未能确立,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不清。什么应该负责、什么不应该负责等问题已经成为学校方面的重大困惑,这是教育法律体系的重大缺陷。”

顾明远也呼吁要尽早出台《学校法》。在他看来,许多教育问题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是社会矛盾的反映。现在都归到学校和教育部门,这不是依法治教。

刘希娅呼吁为学前教育立法

近年来,多地幼儿园相继发生恶性虐童事件和安全事故,折射出学前教育在办园资格审定、幼儿教师资格审定等方面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提交《关于学前教育立法的议案》,呼吁立法解决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她看来,学前教育对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教育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美国早在1981年就制定了《儿童保育法》等六部关于学前教育的法律;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和印度等也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制定了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律。

她在议案中列举了目前中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较其它教育类别缺乏法律保障。学前教育目前尚不属于义务教育,其地位相对较低且没有法律保障,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和理解也存在偏差。

二是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不健全、体系不完整。除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进行管理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政府也没有将学前教育的监管、督查、处置等社会矛盾和问题按职能职责进行分解,未形成管理合力,导致学前教育管理链条和体系不完整。近几年,社会上大量出现的无证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乱收费等现象难以禁止就是例证。

三是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协调。社会上民办幼儿园的比例大大超过了公办幼儿园,全国各地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特别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同人民群众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依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四是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整体不高。幼儿园相继发生的恶性虐童事件,折射出的是学前教育在办园资格审定、幼儿教师资格审定等方面出了问题。学前教师的编制、工资、医疗、培训等缺乏基本保障,教师队伍不稳,素质不高。

(文章综合整理自新华网、中国教师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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